招租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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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提高资产使用率,我公司拟对所属车辆进行公开招租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
一、招租车辆基本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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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 |
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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品牌车型 |
宝马740Li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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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牌号 |
川AVU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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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置日期 |
2018年9月1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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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驶里程 |
14.35万公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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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险到期日 |
2026年9月2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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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检到期日 |
2026年9月 |
备注:车辆现状以实物为准。
二、出租底价
依据第三方公司出具的评估价为基准,租金不低于4520元/月,年租金不低于54240 元/年。
三、租赁条款
1.租期:租赁期限为3年,实行一年一签,自《车辆租赁协议》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;租赁期满后,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。
2.承租方资格:须为依法设立、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、其他组织或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,依法自主经营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,不接受联合体。
3.押金:押金为一个季度的租金;期满后无息退回。
4.支付方式: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,提前半个月支付下季度租金,首次租金由双方交车前完成支付。
四、出租方式
1.信息发布:本次车辆租赁采用公开招租方式。招租信息通过本公司官方网站(www.xiancan.net)和微信公众号(红旗油脂)发布,同时在公司厂门口公告栏张贴租赁信息,信息披露期限为3个自然日。
2.报价文件提交: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将报价文件(含报价单、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证明等)发送至公司指定QQ邮箱:1742688192@qq.com,邮件主题需注明“车辆租赁报价+单位/个人名称”。报价截止时间为自信息披露之日起(含当日)第3个自然日的16:00前。
3.公开拆阅与确定承租方:报价截止后,于当日16:30在公司会议室,由生产副总经理、财务部长、综合管理部副部长共同登录上述邮箱,现场确认各意向方的报价文件,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方;若仅有1家意向单位报名,则直接决定为承租方。
4.公示及合同签订:确定承租方后,在公司官网等进行2个自然日的结果公示,无异议后,签订正式《车辆租赁协议》。
五、其他事项
1.车辆查看:意向承租方可于报名前自行前往我公司停车场查看车辆状况(地址:成都市青白江区弥牟镇红旗油脂有限公司,联系人:彭先生,电话:028-83636126)。参与报名即视为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,出租方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。
2.协议签订:竞价成交后,承租方须在3个自然日内签订《车辆租赁协议》并缴付押金及租金,否则视为放弃,出租方可顺延至第二名或重新招租。
3.本公告未尽事宜,由双方在正式《车辆租赁协议》中另行约定,出租方保留对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。
4.监督联系部门:财务管理部 联系电话:028-83636489
成都红旗油脂有限公司
2026年8月26日
